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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整治,优化辖区环境,云东海综合执法办着重加强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3月30日晚,工作人员日常巡查至宁云路时发现有大量偷倒的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违法当事人及车辆。
为维护城市环境,秉持“先清理后追责”的原则,3月31日,综合执法办已对该处偷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先行清理。
严查严打偷倒建筑垃圾行为,执法人员全力搜寻现场查找案件线索,并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调取监控等资料,最终于4月4日找到了涉事车辆基本信息。当日执法人员立即拨打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反复对其进行教育沟通,释法说理,劝导其配合**,最后当事人对自己“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这一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及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综合执法办依法对该涉事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四万余元的处罚决定。
4月7日,当事人已到综合执法办接受询问 调 查 并缴纳罚款,其表示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会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将建筑垃圾倾倒至指定的处置点。
接下来,综合执法办将继续强化宣传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整治,坚持铁腕执法,从严查处随意倾倒、偷倒建筑垃圾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同时也提醒各位市民、社会团体及企业,一定要依法依规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切勿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爱护城市家园,共同维护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来源:云东海街道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黄敏玲审校:云东海街道宣文旅办、刘丹红、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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