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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3月起,佛山人或将多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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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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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5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恍恍惚惚
今天都已经14号了
你的发薪日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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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之“薪”,人皆有之
事关工资收入
有些事情,还是要去做的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
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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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佛山人或将多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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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以往就有不少小伙伴
表示退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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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


依据税法规定,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
取得的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
  • 特许权使用费等


得出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
  • 费用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减除之后——
  •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 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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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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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501142605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color=rgba(243, 244, 240, 0.196)]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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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0956434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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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0952309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入口: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佛山本地宝,消息对话框回复【个税】,获取个税业务办理入口、说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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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3月1日正式开始,大家可进入个税专题页面,找到汇算准备,查看个人信息,提前填报信息,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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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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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501142611



纳税人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吗?

答: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当然,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

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答: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距离开始办理时间不到一个月啦!
一个小操作,可能就拿到一笔钱
想想就很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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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韵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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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5 08:41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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