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黑龙江宁安市公安局通报,宁安警方依法对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故意谎报行程轨迹,不如实报备往返信息的韩某、牛某二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 违法行为人韩某、牛某于2022年1月21日13时许,自驾车辆从北京市丰台区返回黑龙江省宁安市,二人在填写“牡疫控”往返信息时,故意隐瞒谎报行程轨迹,不主动及时向防疫部门报备。次日,该二人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宁安市公安局迅速组建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工作组,全面摸排追踪韩某、牛某出行轨迹,精准筛查接触人群范围,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针对牛某、韩某谎报行程轨迹,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的行为,宁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牛某、韩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待二人隔离期满后执行。
警方提示: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市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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