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近日,乐平镇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牌上墙工作,要求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营造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在安装“门前三包”责任牌过程中,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会耐心向商户讲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并让商铺责任人签订协议,然后将责任牌安装到门店外墙显眼处。执法人员要求商户不仅要牢记“门前三包”内容,还要强化自身管理,确保门前市容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何为“门前三包”?一是包卫生,保持市容整洁完好,建(构)筑物容貌整洁,垃圾桶放室内无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乱停放等现象;二是包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三是包绿化和公共设施维护,不能随意砍伐、修剪、搬迁树木,不在树木上钉挂物品,不在花圃和公共绿化上堆放杂物,保持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整洁、完好。
“通过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商户日常一些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强化商户主体责任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引导更多人的参与到城市环境治理当中。”乐平镇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止目前,已在乐平大道、新平路、乐华路、乐南路等主次干道安装了“门前三包”责任牌300块。责任牌采用加厚铝材制作而成,相比以往签订的纸质版“门前三包”责任书,更加美观、耐用,不易损毁。
下一步,乐平镇综合执法办将以此为示范点,根据乐平镇实际情况继续加大“门前三包”责任牌上墙率及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强化巡查执法力度,开创乐平城市面貌新局面。
链接: 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责任人,则依据城市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来源丨乐平镇综合执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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