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从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合理安排使用计划指标等方面,就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坚持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
《通知》明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及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及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指出针对其他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各地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计划指标后进行配置。
合理安排计划指标使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印发《通知》,明确了省市指标安排规则。即各市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取的计划指标,留存7万亩作为省指标由广东省统筹使用,各市完成上缴省的指标数量任务以后,新产生的计划指标数量作为市指标使用。同时,分时计算市指标可用数量。《通知》规定,印发之日起,实时核算各市获取的计划指标。
此外,《通知》还就省市计划指标保障范围进行明确,指出:加大省统筹力度,省计划指标主要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巩固精准扶贫项目、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非营利性养老设施、非营利性科技设施、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监教场所、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支持的项目。安排部分省计划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省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用地,以及“三旧”改造、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奖励计划指标。市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各市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商服及住宅等批次项目用地。需完善计划指标奖惩调整措施,实施“增违挂钩”、“三旧”改造奖励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相挂钩。
倒逼各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
此次印发的《通知》更加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通知》进一步赋予了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对纳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在继续实施计划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的基础上,《通知》要求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计划指标,进而倒逼各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要指标”向“挣指标”转变。此外,除省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违法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省市各半解决外,其他违法用地经依法处理后补办手续的由市指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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