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简称《意见》),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了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这是社会问题,也是发展问题。
《意见》截图
《意见》提出的举措对于未来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意见》确定了基础制度为以下五条
《意见》截图
(一)明确对象标准 (二)引导多方参与 (三)坚持供给匹配 (四)严格监督管理 (五)落实地方责任
《意见》明确提出: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政策支持,为《意见》护航 《意见》的实施,还有以下支持政策 《意见》截图
《意见》截图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二)简化审批流程。 (三)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四)降低税费负担。 (五)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六))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意见》通过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推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落实 同时,需要用刚性的法律约束,确保这项利民的好政策真正落实。
所以就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意见》截图 (一)做好政策衔接 (二)强化部门协作
中央要求今年10月底以前,城市人民政府要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阶层、新市民的住房负担。
这样不仅能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也会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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