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一夜风流,马某已抛诸脑后,想不到10年后的今天,突然“跳”出一女儿,索要抚养费。记者昨日从三水法院获悉,风流老爸被判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 原告阿宝诉称,其于2001年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汤某抚养,父亲马某没有尽过抚养义务,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父亲马某一次性支付2001年至今的抚养费,以及从即日起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至其18周岁止。原告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亲权鉴定报告拟证明其与马某的父女关系。 这对被告马某来说简直是当头一棒。他表示,汤某从怀孕至女儿出生乃至10年后的今天,一直没有告知他,他对此一无所知,故对其与原告之间的亲血缘关系产生怀疑,要求对DNA重新鉴定。而且,马某如今近60岁,收入微薄,去年还发生严重车祸,已被鉴定为二级肢体残疾,生活困难,实难以支付抚养费。 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原告阿宝与被告马某的亲权关系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阿宝系汤某与马某的亲生孩子。 法官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必须履行抚养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义务,有给付能力的父母应当负担子女抚养费。综合考虑原告阿宝的实际需要、被告马某的经济给付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法院最后判决被告马某每月支付原告阿宝抚养费400元,至原告18周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