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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乱收费、不打表、拒载,公交司机不按规定时间发班等情况,一旦被有效投诉,典型案例将被通报。昨日,三水区运管部门首次向社会通报了14宗公交投诉,并公布了5宗典型案例。 据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通报,上月该局收到有效投诉共14宗,其中涉及出租车的9宗,乱收费3宗、不打表3宗、拒载3宗;另有5宗被投诉者为公交司机,不按规定时间发班、误点的情况2宗,其他2宗。
上月,有市民投诉称,2010年9月13日8时,609线路工号为38161的公交司机开公交车从汽车站开出西南至黄塘,司机出站不看后方直接出站,差点就跟后面的车撞上。在康乐路和邓岗这两个站都发生类似情况,而当时车上是载满乘客的,“很危险”。该市民还称此司机还有另一个问题,好似很赶时间,不管乘客是否上下车完毕就急忙关上了车门,“服务态度极差。” 接到该投诉后,区运管部门联同公交公司查看车载录音资料后,证实市民投诉属实,并对该司机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将调离岗位,甚至辞退。
的士司机不打表、乱收费甚至拒载,公交司机服务态度不够好等,已经成为市民诟病的对象,公交服务也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如何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减少拒载、乱收费等情况,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把市民的投诉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区环运局局务委员翁汉仕说,我们希望通过通报,唤起司机的荣耻感,促进行业自我监督,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诉,共同促进公交行业服务水平提高。
公交行业监管取证难一直是困扰运管部门的难题。“市民投诉时,往往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而事后我们的执法人员也取证难。”翁汉仕称,现在公交和的士都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可做取证之用。但部分司机故意把设备弄坏,或删去资料,让录音留影设备成了摆设。现在采取通报的做法,市民投诉时只要说明时间、地点以及车牌号码或司机工号,而被投诉司机又无相反的佐证,就可认定为可向社会通报的有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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