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10-29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宋德平犯有受贿罪:1997年至2015年,被告人宋德平先后担任广东省佛山市社会保险局局长、佛山市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佛山市委秘书长、佛山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公司经营、土地招拍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044035元、港币1143万元。
——收受佛山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某某(另案处理)贿送的公司24%干股,折合人民币135万元;收受向某某贿送的港币1000万元;收受向某某贿送的价值人民币4.5万元的秋枫木家具;收受向某某节日红包等礼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港币13万元。
——收受向某某代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卢某贿送的人民币800万元。
——收受佛山市南海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袁某某人民币260万元、价值人民币105820元的红木家具。
——收受佛山市三水区某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甲贿送的港币30万元、价值人民币37.5万元的红木家具。
——以低价买房的方式,收受广东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乙贿送的折扣人民币318215元。
——收受佛山市某集团公司林某某贿送的港币100万元。
——收受佛山市三水区某酒店老板麦某某贿送的节日礼金人民币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