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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拖购房分手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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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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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三水法院一审判决房子归出资高一方,另一方可获补偿  本报讯 记者许伟明 通讯员朱永剑报道:情侣共同贷款购房,后来分手了,就要求分割房产。记者昨日从三水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判决,房屋判给出资高的一方,另一方可获补偿。
  王先生与徐小姐原是情侣关系,曾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因感情不合分手,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产。
  王先生诉称,双方拍拖几年,协商共同购买房产结婚,房屋的首期款由其个人出资,剩余价款以双方名义申请按揭贷款。但实际上,徐小姐以其名义偿还的贷款是王先生支付的,由于王先生支付了首期,并承担全部按揭贷款还款义务,故上述房屋应归王先生所有。
  徐小姐表示,自己对讼争房屋有实际出资,相关银行记录凭证可以证明其至今每月仍向银行还贷,王先生所述与事实不符。徐小姐与王先生共同购买讼争房屋,徐小姐有权利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财产份额。
  法官认为,本案讼争房产是王先生、徐小姐双方约定共同出资,并以各自名义办理按揭贷款,应按共有财产处理。但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各自享有的讼争房屋权利份额,诉讼中也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综合衡量双方的利益,建议以购置房产的总成本为基础,按分割财产时各自的实际出资额来计算权利份额,将房屋判归权利份额高的一方,由其依比例按照房屋现有价值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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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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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荣誉市民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10-1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法院要好好总结啊,以后呢D案很多啊
一方面,双方未结婚贷款购房越来越多
一方面,离婚率越来越高
开开心心逛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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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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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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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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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会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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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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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麻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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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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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4_148:}判决还可以,不过按说应该以房产证上户主是谁,房屋归户主所有,然后按出资比列给未获得房的一方做为补尝,(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感情都变的淡了,谈婚论嫁就想一笔交易,感情何在....什么山盟海誓,什么为了爱可以负出一切,,MB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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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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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4_148:}判决还可以,不过按说应该以房产证上户主是谁,房屋归户主所有,然后按出资比列给未获得房的一方做为补尝,(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感情都变的淡了,谈婚论嫁就想一笔交易,感情何在....什么山盟海誓,什么为了爱可以负出一切,,MB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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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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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锅过偷牛,所以买房都系写老豆个名好过!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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