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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环境,三水区政府决定对西南顺达工业园“三旧”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决定对西南顺达工业园区实施改造,打造工业产业载体。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目的
加快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环境。
二、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三、征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五、项目征收范围
西南顺达工业园区用地范围,东至321国道(广海大道),南至三水区粮食储备仓和大塱山村农用地,西至锦顺二路,北至三水二桥和321国道交汇处,面积约726.48亩。
六、征收补偿方案
见下文。
七、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以下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装饰、装修;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房屋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五)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权利救济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区政府将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及咨询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联系电话:87618729)。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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