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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三水一家“钉子户”被强拆。事后,屋主李超平称家中“宝物”被拆丢,寻找无果,半年来找政府部门讨说法,甚至以跳楼相威胁。昨天上午,李超平搀着母亲再次来到佛山市信访局。他所说的“宝物”,竟是已故父亲的三块头盖骨。
强拆时家人不在
2009年12月31日,三水西南文峰东路十七巷二座303房被开发商强行拆除。李家是该拆迁片区最后的钉子户。李超平说,当时全家人都不在场,母亲在广州住院,自己在照看她。几天后,当他们返回家中,房子已空空如也,整栋楼破烂不堪。“厨房的米面油、卧室的被子衣服、家具都没有动,房屋就被拆了。”后据了解,家中物品被搬运到高峰村存放。
李超平说,这些都不重要,令家人牵挂的是已故父亲的三块头盖骨。1993年,父亲李伯煊因车祸脑颅破裂,引发脑组织严重水肿。“医生说要把裂成三块的头盖骨取出引流积液,等度过危险期再植回原位。”翌日,李伯煊抢救无效死亡。“医生把头盖骨还给我们,就这样保存了下来。”
“两块较大,(直径)有5厘米,一块较小只有3厘米。”李超平说,三块头盖骨被家人视为宝物,母亲用红绸包裹放在床头柜里,而拆房后却找不到了。
六旬老妪欲跳楼
李超平母亲何肖群已有63岁。她说,今年年初在建设局、拆迁公司和居委会陪同下,先后四次去高峰村寻找,均没有结果。
清明节前夕3月17日下午,何肖群爬上三水鸿南酒店13楼,欲从窗口跳下,惊动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局等部门,引起数百市民围观。许多市民还记得,她身穿红衣、状似醉酒,所幸被一位老邻居抱住,才得以解救。
各方声音
医生
对头盖骨已无记忆
家属称,当年给李伯煊做手术的是三水人民医院骨科医生何碧强,如今已升任副院长。昨日,南都记者辗转联系到他询问头盖骨一事。对17年前的这起手术,何碧强努力回忆后表示不记得了。“10多年了,手术都做了成百上千了。”
何碧强解释,需要移植原位的头盖骨,一般由医院保存或保存在病人肌体内。但他也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病人术后不治死亡而将骨头交给家属“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律师
李家应举证头盖骨存在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认为,如果被拆房屋属于“三旧改造”,且强拆前已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比如房屋被认定危房必须拆除且多次告知,那么强拆行为就是合法的,李家也有义务配合。强拆前对财产进行公证和登记封存,这些程序都是必需的。
戴国梁认为,头盖骨遗失的情况很少出现,也很难讲清,“可能有,也可能根本就没有。”他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妥,他认为李超平可通过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目前来看,政府拆迁行为是合法的,要由李先生来举证头盖骨的存在。”
建设局
全程公证并录像并无物品遗失
三水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拆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实施,程序合法。拆迁和物品搬迁过程中有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监督,并全程录像,并无物品遗失。其还透露,政府已经给予当事人高额赔偿,且在房管局可查询到当事人另有房产,不存在无房可住的情况。
而关于头盖骨,前述负责人表示:“我们从没有看到过这个东西,物品清单上也没有。如果他认为这个东西存在,希望他拿出有力的证据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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