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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4-29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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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先感谢能理性讨论,本人已不屑回应那些无脑喷,键盘侠,铁拐李,抗日英雄。对于你提出的疑问,尽我拙见,尽力解答。
装梯方案由电梯公司提交,装梯设计图费用在规划局通过前,电梯公司一般不会收取,规划局公示的牌才几百。一般来讲叫电梯公司向规划局提交申请前就收集好各住户资金,若方案不通过,每户扣除的费用才几十,具体可咨询电梯公司,我非电梯公司人员,怕回答有疏漏。
首先回应你序言,对于加装电梯的立法为何要双3分2,而不是要全部人同意?政府立法意图是什么?我认为就是既保证附合大部份人利益,又杜绝少部份人的自私和无理要求,这是政府为民施政,为民办事,立法为民的体现。但同时要求要征询全业主意见(明确一下,要求同意和要求征询意见有明显差别,不能混谈),这是遵重其他业主知情权的体现,又要求严重遮挡和占用专有面积的必须得到同意,这是保证确受影响的住户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体现。试想若不是3份2而是要百份之百同意,会造成什么后果,必会有人借机发财,敲诈勒索,住步梯的住户大部份不富裕甚至贫穷,年老体病才争取装电梯希望改善生活,若遇到不近人情的一票否决,其下半生永不翻身了,这如何体现国家要消灭贫困,执政为民的政策方针?
一,1,《装梯法》有写,占用属于小区的道路或绿化,征求小区全体业主3份2同意就可以,不是任何事都要百份百同意的,与《物权法》无抵触。如占用的是市政路或市政绿化则只需本楼双3份2同意便可。
虽然要征求全小区3份2业主同意,但起码有路可行,只是功夫多些,时间多些。广州成功报装了3千多电梯,不可能全违法建成的,那么多成功例子,难道佛山就没信心装起来?
2,《电梯法》有写何谓严重遮挡,参数详尽,我一楼也有写。
3,《电梯法》也有写,可自行百度,有套公式,楼层越高面积越大越贵,这是最公平的计算。
二,1,(1)电梯电费分摊,可收集使用电梯用户资料,向供电局申请分摊到户,形式2选1,平均或参照梯灯逐层增加。关于维保费的筹集,本人建议装梯之初每户多收若干费用,预留几万作为日后维保费用。(2)电梯交收前,要派人到质监局考取安全员证方能使用电梯,安全员可保证应急处理(有事通知维保人员马上上门处理〉,平时监督维保人员每月定期上门维保电梯。(3)维保费每年交一次,建议建梯之初多收几年费用,也能作应急之用,有门路的可联系广告公司梯内挂广告赚些维保钱也可,也能将梯出租给需临时使用的其他住户,多种方法凑钱,各显神通,钱帐由该楼大家信得过的住户保管。
2,在关键位置,如梯内,大楼大门,顶楼,机房前等,甚至每层加装摄像头,录像机放于电梯房里,费用不过几千元,可一劳永逸。
有小区的可与物管商议,将一切装梯后续事交由物管管理,当然要增加管理费了。
加装电梯对很多人来说是新鲜事,很多人未接触过,会比较抗拒,正所谓恐惧来源于未知,但不懂可以多问,多看,多查,最讨厌无脑喷,希望能借答你之机,让更多人了解。
装电梯不是梦,只是有无人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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