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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医疗机构和中小学校将率先成为无烟场所。三水区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决定在该区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全面开展禁烟活动。 三水近日发放通知,明确了首批列入禁烟范围的室内场所。具体范围包括: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等,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室、寝室及其他室内教学活动场所等,以及上述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阅览室、档案室、食堂、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
《通知》要求,禁烟单位须在禁烟区域的醒目位置统一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对于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吸烟或劝其离开该场所。同时,还要求建立禁烟管理制度,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通知》,各单位在活动开展初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少量吸烟区,其设置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标识。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前期设置有吸烟区的单位要制定计划,逐步取消吸烟区,倡导无烟工作环境。
为促进禁烟活动的顺利推进,三水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将分别对学校和卫生单位的禁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联合各镇街制定层次责任制和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将对积极开展禁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落实禁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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