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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身而出抓住逃跑的小偷,本是件好事,然而却对小偷又捆又打,致使小偷被打成重伤。近日,对法律无知的男青年蒋某学被三水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他将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蒋某学今年31岁,四川中江县人。住在三水区西南街道石湖村一间出租屋内。去年11月9日上午,陈某福窜到三水区西南街道石湖村一家鞋材加工厂,盗走一部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IBM手提电脑。在仓惶逃跑中,被蒋某学发现,蒋某学冲上前去,将陈某福抓获。然而,蒋某学却没有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宗案件,而是将陈某福的手脚捆绑起来,对其又踢又打。打到后面,蒋某学用脚踢中陈某福的头部,致使陈某福的头部撞击地面受伤。经鉴定,陈某福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三水区检察院认为,蒋某学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使陈某福受到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来是见义勇为抓小偷的好事,最后自己却变成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罪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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