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女子是中旅酒店员工 警方已将其控制 本报三水讯 (记者杨波)三水中旅酒店员工宿舍出现遭割喉初生男婴事件经本报报道后(详见2010年4月13日AII7版《初生男婴遭弃身现多处锐性切口》),男婴命运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市民纷纷对残害遗弃男婴的行为进行谴责,不少市民表示愿意捐款和收养孩子。
昨日上午,三水警方通报称,涉嫌遗弃亲生男婴的是该酒店女员工周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周某初步交代了遗弃婴儿的犯罪事实,相关案情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被弃男婴仍未脱离危险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三水区人民医院儿科,可怜的小男婴依旧静静地躺在保温箱中,依靠呼吸机维系生命。
儿科负责人表示,经过全力救治,目前男婴生命体征已有好转,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仍需呼吸机辅助呼吸。由于男婴承受手术、麻醉等的能力比较弱,就算按现在较好的速度康复,估计仍要一周才能脱离生命危险,而完全康复则需要更长时间。
昨天,三水中旅酒店首次对外公布发现弃婴事件情况。该酒店副总经理卢秀娟介绍称,当日凌晨零时30分许,酒店值班经理在巡视宿舍时,听到7楼宿舍旁的垃圾桶中有微弱的婴儿哭泣声,靠近后发现垃圾桶中有个孩子,其后报警处理。
酒店员工涉嫌遗弃亲儿
昨天下午,三水警方向媒体通报最新案情进展,通过酒店宿舍监控视频,并对该公司宿舍楼进行逐间排查后,确认该酒店员工周某有重大嫌疑,经过盘查后,周某交代了遗弃亲生婴儿的事实。
记者另从知情人处获悉,犯罪嫌疑人周某今年19岁,为湖南省湘阴县人,事发前为三水中旅酒店员工。被遗弃男婴身上多处锐器伤口从何而来,周某因何狠心遗弃亲生儿子和是否涉嫌其他犯罪,警方表示还在侦查。
律师:女员工或涉嫌遗弃罪、故意伤害罪
律师徐玉发表示,亲生父母将刚出生的婴儿丢弃,已构成遗弃罪。如果该男婴颈部的伤口确认由其父母造成的话,那么,他的父母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由于婴儿目前仍在抢救,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所以还不能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婴儿被救活,但留下后遗症而后遗症的程度又在轻伤以上的话,对婴儿实施伤害者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被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若造成伤害在重伤以上,应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不少热心人士表示愿意资助男婴的情况,三水区妇联已会同区民政局设立账户接受捐助(捐款敬请注明:“4·12”助婴捐款),并接受社会监督。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 账号:4400166713705300235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赤岗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