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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厂回家遇车祸 打工仔惨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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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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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来自湖南永州的打工仔陈海螺在三水乐平遭遇车祸,不幸成为了植物人,其所在工厂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不愿继续给钱。11月6日,三水劳动部门受理了这起工伤认定申请,不过从11月8日开始,医院已经因欠费而对陈海螺停药。陈海螺家人希望厂方能继续垫付医药费。事发: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帅小伙惨变植物人
昨日上午,三水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35号病房,陈海螺躺在病床上。由于部分头骨被切除,右半边头部已经完全凹陷。他双手弯曲僵硬地交叉摆在胸前,下半身的左腿蜷缩着,右腿则完全变形,只剩皮包骨头,绷直着不能活动,双眼一直看着记者,似乎有点意识。
“他就是这样睁着眼,但其实是什么都看不到的。”陈海螺的母亲冯苏英告诉记者,陈出事前有1米75高、130多斤,很帅,但如今的他,只剩下一个大骨架,全身不足80斤。
冯苏英家在湖南永州,和丈夫陈国平来佛山南海打工已近10年。2002年,14岁的陈海螺辍学到南海与父母团聚,到16岁办好身份证后,他就开始进厂打工。事发时陈是佳明电子厂的员工。
据冯苏英介绍,8月1日早晨7时50分,陈海螺赶到工厂上班,在车间集合完毕,车间班长黎洪强临时给他换班,让他先回家,等到下午6时再回厂里上晚班。于是,陈海螺就骑摩托车回家,在100多米外的十字路口左拐时,被一辆轻型货车撞倒在地,当场昏迷不省人事,附近的工人立即找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经过数小时的抢救,陈海螺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成了一个植物人。
困境:因无力支付医药费,医院已停止用药
到上月为止,陈海螺的医药费用已超过11万,其中货车司机通过保险公司支付27500元,佳明电子厂预借53075元,剩下的3万多元都是通过借款筹得。事发后的第三天,佳明电子厂自发为陈海螺捐款,共筹得5075元,之后又分三次垫付48000元作为治疗费,但都要求冯苏英写下借条。
不过,最近10来天,厂方已经不再继续垫付医药费,冯苏英还表示,货车主那边的保险公司也不再理会此事。如今陈海螺每天的医药费约300元。8月31日,陈海螺第一次欠费,后来通过亲戚帮助,紧急筹来3000元,暂时解困,但从8日开始,又开始欠费停药。
陈海螺的主治医生表示,其身体抵抗力急剧下降,一旦病情反复就有生命危险,“就是小小的感冒也有可能导致病人死亡。”
争议:是否是工伤 仍在认定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佳明电子厂综合管理部杨敬华部长表示:“当天本来是安排陈海螺休息,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回到厂区,不过按照平时常用做法,也有可能是班长让员工回厂报道,若工作不忙就直接回去,若工作紧张就算加班。”
得知陈海螺现已停药的消息,杨部长告诉记者,工厂之前一直有垫付医药费,只是最近工作较忙导致疏忽了此事。在陈海螺进厂的时候,厂方已经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不过此次车祸中陈负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因此不予理赔,风险全部转移至企业。
目前劳动部门已经受理陈海螺的工伤认定申请,在责任未区分之前,公司的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垫付。
不过,杨部长并未明确该公司是否会继续垫付医药费。
事发路口存隐患
在陈海螺家属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事发地点。由于没有红绿灯,乐平工业园内东西向的创新路和南北向的齐力大道十字交叉,过往车辆速度飞快,丝毫没有减速迹象,而转弯处种满绿化带树木,最高达3米,以至转弯的时候难以看清路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容易导致事故。长长的创新路上一盏路灯都没有,佳明电子厂和附近三家企业共有3000余名员工,平时都是出入此路口,每到夜晚都漆黑一片,抢劫时有发生。
据悉,这些企业曾共同向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改善周边交通环境,解决交通隐患,未获重视。杨部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四家企业公章的建议书,其中反映4月份短短10天内发生4起车祸,造成人员死伤,建议书中乐平交警中队加盖公章表示情况反映属实。不过,时至今日该情况仍未得到任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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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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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医院已经因欠费而对陈海螺停药!!医疗产业化!!医的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中国特色!!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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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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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唉!!我都系果间厂架!!果条路真系好黑!!特别十字路口果度,我系果度做佐两年见撞车都不下十次啦!我自己都撞过一次,好在无事!!依家我地厂无牌无证系唔比开车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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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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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5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jjx :j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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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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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5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又是无钱停药的例子。中国社会特色。如此处境让每个人都感到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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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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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员工不遵守交通法规无证驾驶受重伤,企业因此为其承担责任是否合理

关于陈海螺撞车事件,作为该公司的员工,由于有关的媒体断章取义,没有将实际情况完全地曝光,故在此说几点:
1、陈海螺本人是无证驾驶的,当他进入我司工作时,由于没有驾驶证,公司保安不允许其将摩托车开进本公司,并劝喻其不要驾驭,但其本人无动于衷,还因摩托车无法进公司而与保安人员吵过几次架;同时出事时他没有佩戴头盔,如果当时他有戴头盔,结果就不会出现成为植物人这种状况了。由于他无证驾驶及不戴头盔,结果交通中队判其负有70%的主要责任,而车辆只负有30%的责任。
2、陈海螺本人进入我司才5天时间,他是7月25日进厂的,8月1日早上出事,为此,公司为其支付了5.3万元的费用,而由于他本人无证驾驶,结果导致公司无法申请保险赔偿,全部金额都是由公司来承担,公司在其未认定是否工伤的情况下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3、陈海螺事件首先是属于交通事故,他的家属应该先向交通肇事司机追索赔偿,而我司只是因与其有劳动关系而被动地受到其牵连的。请记住:这是交通事故,首要责任人应该是车主,故事主首先应向车主索取赔偿,而非企业。
   员工不遵守交通法规无证驾驶受重伤,企业因此为其承担责任,各位网友认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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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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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货车主那边的保险公司也不再理会此事???

我请过一个工人,50天10万!!!!呢个5天5万。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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