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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通讯员黄志庆、邱小华报道:老赖欠钱还想坐飞机去香港开会?没门!禅城法院昨日通报,该老赖被“限乘”后赶紧清偿欠款,这也成为7月1日最高院及国家民航总局对老赖“限乘”措施生效后,佛山首例因此措施而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
2012年6月,代某向贺某借款500万元,期限五天。然而到期后,代某耍赖了。贺某几番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法院判决代某还钱,但他东躲西藏不再露面。 后经多番交涉,代某陆续偿还债务,但仍有58万元拒不偿还。
禅城法院执行法官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划扣发现,账户余额只有4万余元,且代某名下没有房产、车辆。“这就像玩躲猫猫,我们很难及时有效地掌握他的去向。”禅城法院执行法官道。
出乎意料的是,7月3日上午,代某委托人走进法院,主动要求还清58万元债务。
原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与民航、铁路等部门的信息实现联网,系统名单内的“老赖均无法购买机票及购买列车软卧”。受制这样的约束,代某只好还钱“赎身”。
“早几年的‘限高令’执行遭遇尴尬,老赖‘高消费’并没得到明显遏制,主要因为社会征信系统不连通,相关企业或部门不主动配合落实。”禅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清云说。
为此,今年1月,最高法联合公安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中央八个部门、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将法院“老赖库”与八大部门和企业联网共享,联合落实对其信用惩戒。其中航空公司最先规定,今年7月1日起,凡被最高法纳入名单库的“老赖”将无法购买机票。
“八部委联合惩戒‘老赖’,告别法院单枪匹马作战,这是执行工作的重大改革。”徐清云对此很期待。但她同时表示,在无需身份证即可实现高消费的商业领域,“限高令”难度仍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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