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截至目前,三水区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近70宗物业纠纷案件,全区共成立25家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减少化解业主物管之间的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餠头安置小区业主彭某因楼上住户经常有水滴到他阳台影响生活,接到反映的物管公司多次提示和通知但收效甚微,彭某于是拒交物管费近两年,物管公司将彭某起诉至法院。三水区物业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室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后,多次与彭某以及物管公司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物管公司主动放弃追缴滞纳金,彭某缴交物管费用和水电分摊,物管公司再跟踪解决滴水问题。后来经调解员回访,滴水问题解决,彭某也按时缴交物管费用。 近年来,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呈井喷之势,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的矛盾不断摩擦升级,成为影响小区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去年7月,区住建部门与三水法援联合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接到业主或物业企业诉讼后,将案件先转至该委员会调解室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再走司法诉讼程序。 “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化解了业主与物管公司的矛盾。” 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付丽玲表示,该委员会调解室设在区物业管理协会,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由区物业管理专家参与调解,取得双赢效果。截至目前,该委员会共调解诉讼案件130多宗,其中近70宗案件在诉前成功调解,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50%。 区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曾志昌几乎参与了所有诉前调解案件。他分析称,多数诉讼案件都是物管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而业主拖欠费用无外乎两方面理由:房屋质量、规划配套等与承诺不符,物管服务不到位。 “前一种情况责任不在物管难调解,后一种情况比较容易调解成功。” 曾志昌说,一些物管公司确实存在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尽服务义务的情况,尤其在保安保洁等方面存在缺陷,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从而引发业主起诉物管索赔。 同时,区住建部门还与区司法局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镇、居委会和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共建25个调解组织,尽量将物业纠纷矛盾在小区内部解决。 曾志昌表示,从目前两个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来看,在发挥实际作用上与预期效果还有差距,有待今后的进一步完善。付丽玲表示,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将对全区主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不断规范物管公司的服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