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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走佬,工人拿不到工资怎么办?为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三水出台预防劳资纠纷工作方案,通过建立企业工资支付规范机制、企业欠薪预警排查等方式,改革劳资纠纷事前预防机制的不足。
6月5日,乐平一工程队工人徐东升(化名)拿到了自己2个月前的工资。今年4月,徐东升所在的施工队第二包工头因事离开三水,造成工人工资结算不清,多名工人工资推迟发放。最终在镇人社、综治办等部门调解下,徐东升和工友们拿回了3个月的工资。
近年来,像徐东升这类的劳资纠纷案例时有发生。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三水劳资纠纷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企业搬迁、关闭;老板卷款逃匿;工人发生因公或非因公死亡事故;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工程承包单价口头约定等。”这类问题都是成为劳资纠纷引发更大矛盾的导火索。
为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改革劳资纠纷事前预防机制的不足,区委政法委协调各职能部门,出台预防劳资纠纷工作方案,针对“非建设领域,经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水利工程领域”、“交通道路建设领域”三大领域的劳资纠纷,健全监督管理。
工作方案要求企业通过建立工人名册、书面约定工资标准、制作用工管理台账等形式,监督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实施用工实名制。同时,要求工程发包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凭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提供的工人工资明细表,一人一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账户中,杜绝包工头卷款逃匿。
在企业欠薪预计排查上,职能部门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定期对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的用工管理台账进行抽查,规范劳务分包行为。通过扩大企业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的覆盖面,加大对非法转包、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人社部门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
新方案将从源头上缓解劳资纠纷矛盾,对施工企业的不规范操作起到了有效的管理。目前,工作方案已在各镇街推开,通过明确牵头预防的职能部门,实现劳资纠纷联合治理的制度化。(佛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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