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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为业主发声的业委会,竟合伙侵吞公款!雅豪居第三届业委会的5名成员,被指控以发放通讯补贴、节日补贴等方式,侵占公款6万多元。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已判决5人交还款项。
去年6月,三水法院接收到一件新奇的民事官司:现任业委会起诉上任业委会5名成员集体“贪污”。原来,雅豪居花园第三届业委会刚辞职,新上任的业委会就委托了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让人吃惊。于是,现任业委会向法院起诉,指出上任业委会巧立名目,合谋私分了属于全体业主的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第三届业委会的5名成员,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任期之间,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竟私自发放每月460元~520元不等的工勤补贴及通讯补贴,聚餐费也达到了3568元。更让业主不满的是,5人竟还随意发放节假日补贴,享受着每人4600元至4750元的“福利”。
庭审中,现任业委会诉称,上任业委会的5名成员共私分公款68173.80元,其中胡某分得13947.6元、徐某分得19032.8元、潘某分得11797.8元、夏某和官某各分得11697.8元。五人合谋侵占业主的利益,应返还侵占的财产,并负连带责任。
被告胡某等5人则辩称,原告提交的审计报告属无效审计。因为业委会的收入来源于小区车位提成和小区广告出租,而非来自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西南街道办审计组无权私自接受委托和出具审计报告。5名被告坚称,在任期间不存在随意发放和不合理开支情况,并请求法院查清事实,并恢复5人名誉。
三水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西南街道办审计组可以审核本街道办和所下属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意见。经审理查明,法院对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采信。
三水法院认为,五被告违规发放餐费、通讯补贴及节假日补贴,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侵占了众业主的共同财产,原告诉请五被告退还侵占的财产,合法有理。近日,经三水法院和佛山中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五人交还相关款项共68173.80元。
法官说法
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具有业余性、义务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它的活动经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考虑到委员有一定的劳动付出,可以适当领取补贴,但必须“有章可依”或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因此,为避免业主利益受损,在业委会成立时,有必要制定业主议事规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到居委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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