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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新汽车客运站综合体方案设计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招【2013】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三水新汽车站客运站综合体项目为三水新城核心区、启动区的重点项目,建成后的项目功能主要包括以城轨三水站以及新汽车客运站为基础衍生的交通换乘枢纽、以住宅、商业及其配套设计为主的上盖房地产项目,以及上述两功能相关的地下空间。项目用地约 168 亩,建筑面积约 51 万平方米。其中交通枢纽约 5.7 万平方米,商业和房地产部分约 45.38 万平方米。本项目方案设计费估算约为 588.8 万元 。
2.2 招标范围: 枢纽核心区的城市设计(占地168亩);交通枢纽部分的方案深化设计;商业、房产部分的概念性方案设计 。
2.3 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各部分初步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初步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
2.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2.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付款方式:
1) 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为人民币48万元作为本项目的定金;
2) 如设计人按最终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中的工作时间和要求提交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给发包人签字确认后,发包人应提供评审会确认函以作为本项目截止的依据,无论项目发生任何突发情况,发包人需在2014年3月31日前将所有设计费支付给设计人;
3) 设计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设计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须同时 具备以下工程设计和规划资质 :
1) 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规划资质: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
3.1.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1.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并在有效年审周期内。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2 报名资格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 )、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 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只提交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 复印件;
2 )、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 ** 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只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 ** 复印件;
3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的复印件;
5 )、 投标人提供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及其 ** 复印件;
6 )、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必须递交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必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并明确一家牵头单位。
7 )、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如为联合体,则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8 )、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9 )、投标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时递交给交易中心 人员;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 至2013年 10 月 15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递交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 招标人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经济补偿。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1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 11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备注:
( 1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内页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2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诚信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应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 | | | | | | |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 | | | | | |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2013 日 年 10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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