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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将在近期开展经适房申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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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2007-11-10 10:38 来源:佛山日报
  一位男士看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鸟瞰图后离去。三水市民翘首以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始动工兴建。   (本报记者 温庆强 摄)
  本报讯 记者丁新科报道:昨日,三水首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工建设,三水区建设局局长霍平透露,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配实施方案已得到区政府批复,接下来将迅速开展申购工作。   三水区区长卢立湃说,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基本解决三水区目前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有房住、租得起房。据他介绍,为保障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住得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首期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预(销)售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指导价由物价局会同建设、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根据划拨土地级别、建设成本、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经济适用房分配方案,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购:具有西南城镇户籍户口2年以上;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区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倍的家庭;区政府批准购买的优抚家庭。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区政府批准的照顾对象外(如脚、腰残疾行动不便者),其余的可采用摇珠或抽签的方式确定房号。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权证5年内(含5年)不得转让和出租。5年后出售的,政府可按照购买价与届时同地区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售房人收取收益,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规定不得出售的期限内确需出售的,由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按原供应价,并折算使用年限后的价格回购。
  此外,此次80套廉租房主要解决西南中心城区双特困家庭住房问题。申购者需同时具备西南中心城区户籍、经济特困、住房特困三个条件。
  家住西南街道的冼先生听到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的消息后,立即表示自己想申请购买。冼先生和妻子都是在2003年左右下岗,目前他自己靠摩托搭客为生,儿子刚参加工作,妻子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全家一个月收入2000多元。虽然现在有一套70年代单位分的房子,但楼层又高,又过于老旧。听说申购条件可能会比较严格,但冼先生还是愿意去询问一下如何申请。
  
  [相关链接]
  经济适用房申购办法
  符合购房条件且当年准备购房的家庭,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住房房产证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填写申请表。
  购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委、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表》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廉租房申请办法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由户主向区建设局提出申请,提供下列材料:双特困户住房救助保障申请表格,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区民政局核发的《佛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现住房情况证明和复印件等材料。
  一期工程规模与户型
  经济适用房100套,建筑面积约7510m2,其中户型三房一厅、81m2的70套,户型二房一厅、面积65m2的20套,户型一房一厅、面积45m2的10套。
  廉租房80套,建筑面积约4643m2,其中65m2的60套,45m2的20套。
  同时配套设计了89间单车房,建筑面积约480m2,1间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602m2。预计明年8于月份工程竣工。
  

(责任编辑:杜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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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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