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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13-2-21 10:53 编辑
城镇化最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着力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就被列入今年三水区重要工作。
与毗邻的南海、顺德不同,三水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多数掌握在自然村之中,土地缺乏整合,这让三水在引进大型企业时遇到一定的阻碍,土地价值没充分释放。
三水区区长陈英文在年初两会上表示,可研究以奖励政策鼓励农村集约用地。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上,三水的各个镇街也已开始各种尝试。
常“吵架”的村官
两年多来,为说服村民连片开发农地,引进龙头企业,大塘镇莘田村党总支书记李毅华说破了嘴皮,“吵架常见”。
莘田村约有4200人,分7个自然村,24个村民小组。各村的农地犬牙交错,土地开发各自为战。2年前,李毅华就开始鼓动村民,跨村整合土地。但村民看法不一,“有的担心,如果签约时间太长,土地升值很快,与合同价差别大,怎么办?”
为说服村民,村委会多次召开股份制社长联合会讨论。李毅华有时会和村民争得面红耳赤,“未来土地升值难预计,就算十几年后合同价与实际地价有差别,这差别也会在签约开始的时间弥补,因为土地变为连片发包,价格增幅大。”
就这样,李毅华做通了多数人的工作,准备在今年将约3000亩鱼塘连片承包给企业,从事水产养殖。
零散的集体土地
莘田村连片开发的经历,折射出三水土地开发的现实。
无论是村集体经济留用地还是农用地,多数都掌握在自然村一级,较为零散。三水区农林渔业局林业管理科科长唐启林分析,村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土地位置等又不相同,村民对土地整合态度谨慎,担心影响自身利益,这导致土地规模化经营难以实现。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11年,除去林地,三水可发包的集体农用地为27.44万亩,连片开发空间巨大。
三水不少镇街都建设了农业园,希望规模经营引入大型农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但真正规模化的不多见。以大塘为例,大塘农业园共规划4.5万亩,目前基础设施的改造已全部完成,但连片发包给农业企业的不到6000亩。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邝法浓透露,据统计,三水有完整手续的村集体经济留用地约为5000亩,土地分散很常见。
尽管有困难,三水一些村落,仍在尝试土地规模经营。
农用地开发:
渐进式与集中式并存
在芦苞镇上塘村,农地集中开发的尝试始于2003年。
当时,上塘村党总支书记欧永强组织人员到南海学习,并成功说服村民,将14条村的土地统一丈量,入股村委会一级的股份社。最终,6000亩土地连片发包,引入数家龙头农企入驻,“土地发包价格,由每年每亩100元~200元,涨到1100元以上。”
大塘镇党委委员梁泳保介绍,在农地规模化经营中,“渐进模式”在大塘镇颇为明显。农地发包时间有区别,不可能一整片土地同时到期,所以企业可先入驻,再逐个和自然村协商,继续承租土地。“企业能减少风险,保证企业的资金运转空间。”
以大塘镇潦边村村委会为例,2005年,利达隆蔬菜种植公司入驻时,租用了两条自然村约100亩的土地,但随着企业的增资扩产,现租地面积已达1000亩。
留用地经营:
建物业出租,土地价值攀升
乐平镇汉塘村则探索集体经济留用地的规模经营。村干部刘家盛说,从2006年开始,由政府牵线搭桥,该村利用100亩留用地,由企业投资建设大型商用物业“金四季美食城”,以作为工业园区三产配套,每5年租金递增10%。目前,在该地块上,企业还将新建五金建材城。
2007年,汉塘村又将126亩留用地租给华盛集团,建设华盛广场。现在村民的人均年分红约3500元。“30年后这些物业都归我们村所有,远期升值空间大。”
类似的探索还出现在西南横涌村。横涌村党总支书记何启华告诉记者,在2005年,该村下属两条自然村将70亩留用地联合发包,建物业出租,打造同福路美食街,“村民收入增长几十倍”。
国土部门:
土地由“工”转“商”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邝法浓透露,该局将在今年筹划出台三水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管理意见,以政策引导村民集约利用土地。
邝法浓表示,村集体留用地根据使用功能不同,或为工业用地,或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后者比前者的租金高。新政策将据此制定措施。只要相邻村组愿意整合留用地,并进行连片开发,政府部门可进行规划调整,将原本是工业用地的性质转变成商业用地,提升物业出租收益,希望此举能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更多自然村规模经营留用地。
农业部门:
鼓励土地跨村整合
南海有经济联社,并探索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公司化改造。三水能否借鉴此经验,将股份社之间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比如成立股份联社?
对此,三水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也做过类似尝试,但较难推行。目前,三水区考虑通过奖励政策,整合土地,“绕过股份联社这道难过的关卡,让村民看到实际优惠,先把土地整合起来再说。”
据悉,三水计划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实施细则》,区财政将安排专项奖补激励资金,用于扶持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进入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符合单宗连片土地面积在300亩以上,且承包期在10年以上的合同,对流转出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奖励、补贴。
专家建言:
规模经营,政府不能介入太深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认为,对于规模经营,政府不能介入太多,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让资本和农民自行协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利益纠纷。
他说,农村土地流转一直在进行。以中西部不少省份为例,不仅有老人种田,还有一些新中农(由于子女、老人等原因未外出的人)种田,他们通过流转获得一定规模的耕地,甚至有不低于打工的收入。乡村有老人和中农的存在,保证了农村结构的稳定。资本一旦介入规模经营,可能会让老人和中农的可耕之地减少,降低其收入,影响农村稳定。“农民打工只是获得收入的手段,他们迟早要回去,如果全部搞规模经营,手中没有地,实际就没了退路,少了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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