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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环保厅网站发布了《对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示》,三水区大塘镇和顺德区龙江镇成为此次仅有的两个被推荐乡镇,该公示昨日已结束。
据了解,三水区大塘镇近年来在生态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投入1.5亿元完成农业园区2.4万亩工程,加快绿色高效农业发展;全镇生活垃圾形成了“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收集处理方式,设置了2个垃圾中转站等。而顺德区龙江镇也早已制定了《龙江镇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9~2020)》。自2003年始至2010年,其辖区的22个社区(村)中有15个被评为省市级生态示范单位,全镇13个行政村100%被评为省市级生态示范村。
上个月,佛山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佛山市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奖励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2012年至2015年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将奖励10万元/个。因此,大塘和龙江将有望获得佛山市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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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三水14个村拟命名“佛山市生态村”
本报讯 (记者黄健源)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网站获悉,顺德区新明村、南沙社区和三水区的鲁村村、联合社区等共14个单位通过了佛山市生态创建考核组的验收,拟命名为“佛山市生态村”,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2月25日。在公示期内,市民对这14个村(社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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