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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12-11-2 14:23 编辑
近日,黄标车补贴申领手续正式启动。按照规定,根据车辆型号和排量,符合条件的黄标车将获得2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补贴奖励。
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被称为黄标车。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介绍,车辆注册登记为个人或者企业、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并且至少在最近一次的年审中通过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的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即可申请补贴奖励。
据悉,办理提前淘汰时不要无故私自拆除车辆的配件,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报废也不能获得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根据车辆型号和排量,符合条件的黄标车将获得2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补贴奖励。符合报废条件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和排量在1.35升及以上的轿车都将获得每辆1.8万元的补贴,对排量在1.35升以下的轿车,也可获得6000元至10000元的补贴。
昨日,三水在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汽车报废点位于河口白沙煤场附近的三水区金属回收公司。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陆振江表示,三水登记在册的黄标车共有12500多辆,计划分三年进行淘汰。今年,区政府划拨黄标车淘汰专项财政保障项目实施经费380多万元。
温馨提示 办理提前报废程序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等资料,将机动车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领人携带《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环保、财政、公安等部门审核材料,对于符合者,财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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