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三水区人民法院对一涉黑团伙涉嫌犯罪的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20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称,2011年9月,陆某元、李某林、罗某斌开始在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二村罗某斌经营的茶庄内共同开设赌场,提供场所和赌具供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牟利。陆某荫等数名被告人在赌场内分别负责管理、抽水、派牌、看场、望风等工作。截至2011年12月,该赌场共抽头渔利3万元以上。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佳、罗某斌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2011年11月6日,陆某洪、龙某瑜、李某良等人在陆某元的授意下,共同驾车去到洲边四村的二仔大排档,由李某良和另外一名男子(另案处理)蒙面持枪下车,向正在吃夜宵的李炳锋鸣枪恐吓,之后逃离现场。
检方称,2011年12月,陆某元得知许某华纠集人员去其开设的前述赌场内踩场并打伤看场人员后,与陆某洪、李某良等人合谋向许某华寻仇。2012年1月6日,曾某按照张某龙提供的信息,驾车接送周某贤、李某良与“朱威”、“靓仔”、“罗仔”等人(均另案处理)去到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绿翠堂旁边路段,将许某华四肢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今年4月,陆某荫、陆某洪多次纠集多人(均另案处理)将李某满店内的自动麻将机以及店内一些物品砸坏。经鉴定,李某满两次被损坏的财物共价值3359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