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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市政府公布对6种“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昨日,记者获悉,三水区已经正式执行此项规定,目前已经对乱扔烟头、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开出5张罚单。
昨日上午,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分局对西南街道主要地段进行不文明行为巡逻执法。执法小组并未发现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当天暂未开出罚单。
“开罚以来还是收到一定效果,市民乱穿马路的少多了。”分局相关负责人周队长说。
据了解,自9月1日三水开始执行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后,已经开出5张罚单。分别为商业城一起乱丢烟头行为,月桂路附近乱丢塑料袋行为,三水广场乱丢垃圾行为,三水汽车站乱丢果皮行为,云秀市场附近乱丢纸屑行为。
“这5张罚单主要是乱丢垃圾,如果发现其他不文明行为,也将接受处罚。”周队长说,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还会坚持下去。
7月初,由市住建管理局代为制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经过多方集思广益,市政府最终敲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的通告》,规定6种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以维护城市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
根据规定,9月1日起三水城管部门对市民乱丢垃圾的行为,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乱涂乱画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对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的,由公安部门每人(次)处以1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含自行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每人(次)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日前,佛山日报记者在三水西南中心城区随机采访了15名市民,14名市民拍手赞成罚款,只有1人反对。有市民认为,这样的举措有利于城市管理,但若实施,要有长效监督机制和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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