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校舍维修资金不再统一分配,而是通过竞争性分配。记者昨日获悉,三水拨出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舍维修,各校可自主申报获取竞争性分配资金。
申报专项资金条件包括学校的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效果显著,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以及截止到2011年12月无拖欠支付各项工程、采购等财政资金和代收费资金,无出现教育乱收费行为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镇街政府承诺安排和区补助资金配套的学校将优先安排参与竞争。
该负责人说,本次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首先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舍,包括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维修。在此前提下,可以用于学校的改造建设和学校其他教学设备设施、校园设施的建设、维修。
据悉,此次区级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总额为900万元,对于申报项目基建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在5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申报材料。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确定入选名单。
“我们还将组织专家对入选学校进行考察,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入选学校要依次进行公开演讲和答辩。”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申报的项目,将着重评审有助于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项目。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公开透明和促进发展是本次专项资金开展竞争性分配的原则。资金分配将遵循引导、扶持和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希望通过采取竞争性分配,能进一步提高区级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