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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三水区召开的农村农业、人口卫生和环保会议由于涉及内容众多,与会人员都领到了一个厚厚的会议资料袋。而在10份之多的会议材料中,《转发区农林渔业局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特别显眼。 之所以显眼,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两份文件都是“红头文件”,还因为这两份意见为三水的农村农业带来了众多的利好消息。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008年我市出台《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后,三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开始萌芽。2010年发展至10家,而在去年增至24家,成员约310户。
目前,三水提出力争在2015年建立和发展120个以上的合作社,形成一批产业优势突出、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统一、有产品品牌的合作社。合作社要从20多家发展到120家以上,且数量和质量要并举,如何保证?
根据《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的通知》,三水计划从政府资金投入、税收及信贷服务等方面,对合作社进行大力扶持。其中,合作社提供的农业机耕、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业务将免征营业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将免缴土地使用税;若某一合作社达到一定的认定、认证,可获得10万至50万元不等的补助或奖励;三水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对合作社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50万元,带动农户面广、规模大的合作社贷款额度还可放宽到300万元。
“两社三工”参与基层管理
三水将通过创新社区建设和服务、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等创新的基层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自治的有效结合。
其中,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在村居开展服务,而各镇街也将至少设立一个家庭服务中心,开展婚姻辅导、子女教育、家庭经济、求职就业、协调人际关系、消除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服务。而通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及社工、义工、优秀外来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社团、社区相互支持,社工、义工、优秀外来工相互补充的“两社三工”社会管理格局,将为农村基层构建和谐、和睦的氛围。
同时,为适应城市化的进程,三水将按照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原则,对城区或城镇规划区内符合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建制村进行改制,建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完成“村改居”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将纳入城区或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建设和发展。
集体资产运作公开透明
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长,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重大议题。而对于作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经济,在三水区《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中被提到了重要位置。
三水提出,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帮扶,深化“政银保”合作机制,以国有资产引领社会资本、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动和投放,促进城乡各类经济要素优化配置,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营运效应。
除了引导措施外,三水还将依托区、镇街建设工程和土地房地产交易平台,为农村各类资产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咨询策划等服务,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有效流动实现经济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而对于目前农村较为关注的财务监督问题,三水将通过完善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管效能,让农村财务更加公开、透明。
土地管理多元并举
土地是农民、农业赖以生存的根本。在土地资源日益缺少的今天,农村的土地管理自然成为农村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土地管理上,三水将着眼于节约和维护群众权益,深化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其中,三水将分类开展村庄改造提升,对于历史文化积淀较为深厚的村庄,三水将在保护传统风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将其建设成富有自然生态和岭南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和旅游村。
在农民、农村较为关注的征地留用地政策上,三水将探索一次性补偿和逐年支付补贴、土地作价入股、置换物业、土地换社保等多元化征地补偿安置模式完善征地留用地制度,确保农村稳定大局。
此外,三水还将制定优惠政策,由政府主导、村集体及社会资金参与,统一规划建设村民居住小区,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布局,推行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鼓励村民进城镇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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