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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在佛山一论坛上发帖称,三水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莫某在顺德乐从承揽工程,涉嫌违反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 昨日下午,记者调查发现,“莫××”确有其人,但并非公务员,而是三水区大塘镇的政府临时工。莫某称,网帖内容不属实,自己没有承包工程。
昨日,记者在佛山天天新论坛上看到了网友“粤ylj129”的帖子:《举报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城建规划部门科员莫国健》。该帖先引用国家相关规定称,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随后,帖子中透露,莫某“私自承包工程,从三水区到顺德乐从,所承揽工程不计其数。试问对于一名以月薪1万元,年薪12万元来估计,没有灰色违法收入的科员来说,真的可以在加入城建规划部门4年的时间买起两部平均十几二十万元的车吗?还将车牌号为粤Y LJ129的车放在他合伙公司搭档曾×力的名下……”网帖中还附上莫某手机号码和照片。
记者随后通过私信联系上了发帖人。他称,自己去过莫某在顺德的一个工地。莫国健与搭档曾某合伙开公司,曾某负责拉工程,莫负责技术工作,但公司具体叫什么名字,他也不了解。
昨日,记者拨通了网帖中的电话号码。对方称,自己就是莫某,现在正在云南休假。他已看到网上举报的帖子,“帖子内容完全不属实。” 莫某称,自己并非公务员,只是一名政府雇员;工作单位是三水大塘镇,而不是三水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资不高,远远没有网帖中说的“月薪1万”。 对于举报他承揽工程一事,他说,承包工程的是他的一个朋友,他与这位朋友常有来往,但并没有在朋友那里工作。
莫某还称,自己刚刚大学毕业两三年,的确有辆车,但这车是家里人出钱买的,车牌号并不是网帖中提到的“粤Y LJ129”。
对此,三水区大塘镇相关负责人证实,大塘镇城建国土办的确有一名工作人员的名字与网帖所称一样,此人系政府临时工,负责跟踪一些政府工程,但并非公务员,也没有任何领导职务。“帖子我也看了,有夸大其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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