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次修改稿)从昨日起一周内(7—13日),通过网络向公众征询修改意见,市民举报拟最高奖励3万元。 截至10月份,今年佛山全市已发生各类事故3407起,死亡567人,受伤3678人,直接经济损失2908.3万元。除经济损失外,事故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但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却频发,继三水“8·23”特大重大火灾事故,全市又发生里水火灾、黄岐爆炸事故,两起事故均有伤亡。截至11月22日,全市共发生火灾74起,死亡21人,受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1451万元。道路交通安全也不令人满意,1—10月,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21宗,死亡531人,受伤3670人,直接经济损失613万元。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3宗,死亡11人。
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除了政府要加大相关监管力度外,还要调动市民举报积极性。据了解,新的奖励办法明确将危险化学品泄漏、生产储运以及经营使用民用爆炸品或剧毒化学品大量流失等6项特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列入举报奖励范围,该办法修改稿明确对举报较大以上事故隐患逐项按照1千至2千元、2千至1万元和1万至3万元等三个范围的标准实施奖励,尤其在举报特重大事故隐患、需启动区域应急预案的情况下,经安监部门将罚没收入缴入国库的,举报人将有可能获得最高3万元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