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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青今年30多岁,但公安机关竟找不到她的户籍资料。原来,舅舅帮另一亲戚阿燕找工作时,让阿燕冒用她的户籍办身份证。近日,三水法院审理该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冒用者赔偿阿青部分损失。 补办身份证发现自己是黑户
阿青生在江西农村,家境殷实。18岁时,她考取了当地的师范学校。家里为让她有个更好的前途,通过在佛山工作的舅舅阿明,将她的户口从江西迁到佛山,挂在舅舅家。阿青师专毕业后到佛山求职,但一直未找到合适工作,便回江西开店做生意。
2007年,阿青因身份证丢失,到佛山补办身份证,但佛山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均查不到阿青的户籍信息,无法为其补办身份证。自2007年起至2010年间,阿青先后五、六次往返于江西和佛山之间查找自己的户籍资料,均未有收获,成了“黑户”。
2010年12月,阿青发现其身份证号码是存在的,但所对应的名字不是阿青,而是阿燕。该女子也是从江西迁入佛山,和阿青是老乡。阿青返回家乡后调查发现,阿燕在江西老家的户籍一直存在,未显示已迁出。阿青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舅舅帮人找工作冒用其户籍
在公安的介入下,阿青终于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002年,舅舅阿明另一个亲戚的女儿阿燕请阿明帮忙找工作。阿明想到外甥女阿青的户口一直挂在其名下,但人一直在老家,便想到由阿燕来顶替阿青。阿明为阿燕在其单位找到一份工作,并将阿青的户籍姓名改为阿燕,让阿燕冒用阿青的户籍资料,领身份证在佛山工作、生活。
佛山公安局查明该事实后,因阿燕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阿青以阿燕、阿明侵犯其姓名权为由,向法院起诉阿明、阿燕两人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费5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要求两人在市级报刊上登报赔礼道歉。
冒用者赔偿受害人部分损失
三水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明、阿燕为达到让阿燕在佛山工作、生活的目的,采用假冒阿青的方法,冒用阿青的户籍资料,骗取身份证,致使阿青在长达四年之久的时间内,多次奔波在江西和佛山之间,找不到自己的户籍资料,办理不了身份证,两人的行为侵犯了阿青的姓名权。此行为给阿青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亦给阿青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侵权行为致使阿青四年内没有户籍,给阿青精神上造成一定的伤害。故阿青诉请二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及登报赔礼道歉,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阿青考虑到阿明是自己的舅舅,而阿明也没有想到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阿明、阿燕赔偿阿青的部分损失,阿青对二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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