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在民营医院受阻。记者近日从佛山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督导检查汇报会上获悉,目前三水仅4间公办医疗机构及其下属站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余镇街民营医疗机构无人响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鼓励和引导民营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从去年12月20日起,三水区大塘医院、六和卫生院、沙头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的4间医疗机构及其下属站点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大塘医院下属所站、六和卫生院下属所站及沙头社区卫生服务站于今年7月15日开始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按每诊次10元收费,其中社保门诊统筹基金报销70%。 会上透露,因为涉及到利益问题,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制度在民营医疗机构无人响应。据记者了解,当前民营医疗机构通过多种途径进药,药价相对便宜,利润空间大。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将与公办医疗机构一样,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利润空间被压缩,因此基本药物制度在民营医疗机构难以推行。而三水原有的11个镇级卫生院,在此前的医疗机构转制后,只有大塘及南山的卫生院仍为公办,其余镇级卫生院成为民营。这就意味着,目前仍有9个镇级民营医院不能提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制度,使部分居民无法在家门口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如何能既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又能让市民在家门口享受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这是我们下一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指导下进行创新、改革,化解基本药物制度在民营医疗机构受阻的现状,让市民切实享受到基层医疗改革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