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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区消委会公布了上半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投诉热点和相关案例。在受理的344宗投诉里,家用电子电器类以84宗占据投诉榜榜首。 今年1至6月份,三水区消委会共接到消费者咨询358宗,受理投诉344宗,主要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类、家用机械类、服务类和房屋及装修建材类等七大类别。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以84宗高居投诉榜榜首。目前,受理的投诉案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8.4%。
近年来,家电类一直是投诉的热点,上半年,区消委会受理84宗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主要涉及手机、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其中,手机投诉占了46宗,问题集中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拒不承担售后服务责任或依规退、换货等。
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不管是家电产品还是其它商品,市民在购买时,要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且索取相关购物票据,这既是确定责任方承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发生消费纠纷索取赔偿的一个参考依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消委会寻求帮助。
下半年,区消委会将继续推进12315“五进”工程,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典型案例1
手机频死机 退换百般难
今年3月6日,钟先生在西南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台1150元的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星期,手机就出现了死机的故障。钟先生要求商家退换。但商家表示:死机属于软件问题,建议钟先生继续使用。在此后的一个多星期内,钟先生的手机多次死机,到了23日,该手机已无法使用了。钟先生再次要求商家更换,商家则建议手机进行保修,并表示15天内可修理好,但过了20多天仍未修理好。钟先生向消委会求助。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钟先生更换新手机。
支招: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可以享受到“7天包退、15天包换和1年保修”的服务,商家应当主动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等电子电器时,也要注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同时保留相关购物票据,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维权。
典型案例2
从来没上网 被扣上网费
黎先生的手机没有上网功能,自己也不懂得上网,但在3月10日,他发现自己的手机费用因上网而全被扣掉,这让他有点莫名其妙。黎先生随后拨打了12315,希望得到消委会的帮助。14日,电信运营商给钟先生作出了解释:相关费用是一家名为盛华电话营销商在电话回访时,黎先生同意开通9元GPPS套餐和5元旅行通业务。但鉴于黎先生一直没有使用相关上网服务,于是为他减免14元费用,在48小时内到账。同时,还为钟先生取消已开通的业务。
支招:一般来说,很难界定用户是主动还是被动开通手机接入业务。用户应多留意自己的使用习惯,不要随便安装手机软件和回复陌生短信,少让他人或小孩使用手机,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手机业务。遇到手机乱扣费,也要及时向消委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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