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11-7-20 10:30 编辑
三水涉黑团伙今日** 22名被告被控六宗罪庭审现场,正在对22名涉案人员进行法庭调查。欧伟平摄
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私设赌场、偷运河沙、索取保护费等手段敛财,以黄辉洪为首的佛山三水涉黑团伙在成立的短短两年时间里,通过上述手段获得非法利益近60万元。今日上午,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工作人员透露,由于涉案被告多达22人,而且案情复杂,预计开庭审理时间将持续4天。19、20日主要是法庭调查,21日安排综合质证和法庭辩论,22日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在庭审开始之前,审判长核对被告人身份。记者统计,用时30分钟,此外,在出庭受审的22名被告人当中,7人有犯罪前科,而且年轻人居多,80后人员有14人,年龄最小的仅有20岁。
检察机关指控黄辉洪、卢志通等22名被告人全部或部分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罪等六个罪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08年至2010年6月期间,被告人黄辉洪分别纠集被告人卢志通、袁天增、王全星、何志彦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期间,被告人蓝宝韦、韦继强、张明昌、韦仁献、梁承宁、李曙光、陈俊等人先后参加到以黄辉洪为组织、领导者,何志彦、袁天增、王全星、卢志通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中。在黄辉洪的组织、领导下,卢志通负责在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开设赌场及维护赌场利益,袁天增负责管理黄辉洪开设的东方武馆以及在乐平镇黄塘横岗村“蜡烛洲”偷挖河沙一事,何志彦负责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城内开设的赌场(下文简称商业城赌场)、王全星与阿奎、阿昌(均另案处理)负责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恒星幼儿园侧公园内设立的赌场(下文简称十二小区赌场)。黄辉洪及其组织成员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采用开设赌场、偷挖河沙、开烟酒行及燃料公司等手段聚敛钱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黄辉洪、卢志通、袁天增、何志彦、王全星、蓝宝韦、韦继强、张明昌、韦仁献、梁承宁、李曙光、陈俊等人逐步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长期在三水区西南街道、乐平镇区域内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持有**、窝藏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三水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故意伤害罪、窝藏罪
2010年4月27日晚上22许,被告人卢志通因向被害人何某收取保护费未果,遂纠集被告人蓝宝韦、韦继强、张明昌、韦仁献、梁承宁及蓝宝松(另案处理)等人在乐平镇范湖开发区市场卢桂兰饮食店前持刀砍切何某全身多处部位,后逃离现场。何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何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击全身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被告人黄辉洪因在乐平镇黄塘横岗村“蜡烛洲”偷挖河沙与龙某等人发生矛盾。2010年5月,黄辉洪派手下到龙某的办公室要挟龙,又打电话威胁龙,要求龙同意让其在“蜡烛洲”偷挖河沙。龙某拒绝后,黄辉洪指使被告人李曙光、陈俊和张峰境(另案处理)砍龙某,并将龙某的车牌号、出入地点告知李曙光。同年5月31日晚23时许,李曙光驾驶黄辉洪提供的挂粤ES5425假牌的灰色微型面包车,搭乘陈俊、张峰境,带备砍刀等工具,在三水西南街道寻找龙某未果,后返回。
2010年6月1日凌晨,被告人李曙光、陈俊与张峰境因寻找龙某未果,返回途经一环东路与耀华路交界西侧时,张峰境下车看见在此执行任务的治安队员吴某、廖某。张峰境上前欲抢走吴某手机,被吴、廖二人制服。陈俊见状遂下车持刀追砍吴某,张峰境上前殴打廖某。后李曙光开车搭乘陈俊、张峰境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廖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敲诈勒索罪
2008年底至2010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辉洪安排被告人卢志通等人在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内开设赌场。期间,为独占范湖开发区的赌场、获取更大利益,卢志通多次纠集被告人蓝宝韦、韦继强、张明昌、韦仁献、梁承宁等人向在范湖开发区开设赌场的被害人范某等人以收取保护费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共索取款项共计约人民币42000元。
开设赌场罪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期间,被告人黄辉洪安排被告人何志彦、胡国才等人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城内开设赌场,安排被告人王全星及阿奎、阿昌等人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恒星幼儿园侧公园内开设赌场,并纠集被告人刘海明、刘东军、傅东东、李向永在上述两赌场看风、派牌;被告人刘振、王磊、柯传卫在商业城赌场看风;被告人祝建飞、杨伟在十二小区赌场看风。其中,商业城赌场赢利约人民币547400元。
非法持有**罪
2010年4月初,被告人黄辉洪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准备在“蜡烛洲”偷挖河沙,而与龙某等人发生矛盾。黄辉洪指使被告人袁天增寻找**以对龙某等人进行武力威胁。袁天增向李雪亮、李石生(均另案处理)借到**后,将**交由黄辉洪保管。同年4月20日晚,黄辉洪将**交给袁,袁携带**与郑武、“大汉”(均另案处理)前往“蜡烛洲”对开的北江东面岸边准备上船,因误认为警察盘查而弃枪逃走。现场起获**状物品3支。经鉴定,均为自制仿12号猎枪(以火药味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19日上午,法庭讯问了被告人卢志通、袁天增和王全星,三人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存在异议。卢志通、袁天增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表示,自己和黄辉洪仅是普通朋友关系,平时见面不多,不是涉黑团伙中的积极参与者。此外,对于2010年4月27日,卢志通指使蓝宝伟等人故意伤害何某致何某死亡的指控,卢志通称自己对事件并不知情,但承认在打架之前到过案发现场。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该案庭审仍在进行当中。佛山中院宣传部门表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对该案进行合议,并择日进行宣判。(记者温爱霞 通讯员 黄志庆 李允玲)
2010年6月23日,警方展示在行动中收缴的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