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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陈某虽然月入过万,但欠银行和朋友的70多万元却一分不还。经三水法院执行,陈某最终愿意支付欠款。 陈某在2006年向好友借了30多万做生意,断断续续还朋友借款不到10万元。2007年陈某又向三水农村信用社贷款30多万,但一直拖着不偿还银行贷款。朋友和信社分别在2009年、2010年将陈某告上法庭并获得胜诉,但法院判决生效至今,陈某都从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为有向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明,陈某从事矿场生意,月收入有一万元左右,具有履行还款能力。昨天,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实施司法拘留。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找来第三方为自己的还款计划做担保,并支付了首期欠款20多万元。
【字幕】韩继成 三水农村信用社西南信用社客户部经理
从去年10月开始,区法院针加大对“老赖”执行力度,执结案件553件,为申请人实现了近4000万元债权。
【字幕】禤君 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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