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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将于下周五向镇(街)完成338项行政管理事项的交接手续。在昨天的区向镇(街)下放事权交接工作会议上,三水公布了首批行政管理事项指导目录。 下周完成
下放事项交接手续
338项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中,行政审批事项254项,涉及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办事的日常管理事项84项。这些事项包括行政审批类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城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等、婚姻登记、村民建房审批等热点事项。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凡是列入指导目录的事项,均要明确具体的交接事宜,各有关单位要在本月21日前完成交接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区审改办和区委区政府法制科等部门备案。
三种放权方式
兼顾监督和便民
在事权下放过程中,有“直接放权”、“委托管理”和“内部调整管理权限”三种方式。“直接放权”是指将事项的审批权完全下放给镇(街),使用镇(街)公章对外审批,由镇(街)承担法律责任;“委托管理”是指将事项的审批权(全部或者部分)委托给镇(街),由镇(街)负责审批,使用区属部门公章或者业务章,由区属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内部调整管理权限”是专指双管单位,例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将审批权下放到设在镇(街)的派出机构。
此外,还有一种便民服务为“服务前移”,由办事人员到镇(街)接受申请资料后回本单位审批盖章,是窗口服务的延伸。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6月前办公
为了提高基层办事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高效服务,在完成交接手续的报备后,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将设置3到6个月的事权交接过渡期。
记者从区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6月前,全区7个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要全部正式对外办公。目前,乐平镇和南山镇的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投入使用,白坭镇和大塘镇的行政服务中心则在本月内对外办公,其余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正在紧张建设中,可在6月前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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