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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及时查处?记者昨日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三水将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据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三水将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本次检查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自查自纠、各区局(市质监站)组织检查、市住建局抽检、省住建厅抽检四阶段进行。11月下旬到12月下旬各区局组织检查,明年1月上旬由市住建部门组织抽检。
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对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及时进行查处;对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进行查处时是否符合有关处理程序;是否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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