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违法建筑物占地约3亩,在拆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500平方米的旧建筑物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新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此前,在发现该违法建筑物后,乐平镇先后两次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期间曾组织现场强拆推进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但当事人未予以配合,未履行承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乐平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
罗杰成表示,乐平镇坚持开展“两违”整治行动,不断抓典型突破,目的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向全社会表明镇委镇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容忍,严执法”,坚决遏制“两违”新增势头的决心和态度。
接下来,乐平镇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抬头就打、违建必拆”的舆论氛围,坚决杜绝“顶风作案”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将“两违”扼杀在“苗头”阶段,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共同维护好全镇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和良好城乡容貌。
编辑丨畅享乐平编辑组 来源丨乐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审核丨乐平镇宣文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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