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记者获悉,三水区司法局西南司法所所长周一江获得“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系三水唯一入选个人。
周一江入选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网络截图
中共广东省委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显示,全省39个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80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周一江获得“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周一江是三水区司法局西南司法所所长,三水区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律师,西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2006年来到西南司法所工作以来,周一江坚持将人民调解同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一切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成功调解了因人身伤亡引起的矛盾纠纷近100宗,为伤者和死者家属争取到赔偿金额超过3000万元,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社区矫正方面,周一江还通过党建引领,共筑一个家园(西南司法阳光家园),组建两支队伍(西南司法党员志愿者帮扶服务队和西南司法阳光志愿服务队),打造三个基地(西南街道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西南街道社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西南街道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基地),典型经验获中央政法媒体民主与法制网报道推广。
因工作成绩突出,周一江曾经2次被佛山市司法局授予个人三等功,1次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1次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8月,被佛山市委授予依法治市先进个人。2021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未来,我将继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之以恒地为人民服务。”周一江表示,虽然再次获得省委省政府的认可,但这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身为司法行政最基层工作人员,他将用为国护法、为民护权的专业情怀,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责,勤勉敬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