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压减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为市民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根据《佛山市城市“畅通工程”两年行动方案》,我区于2021-2022年间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区域内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140公里,全面提升我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出行环境。 01
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应该如何行驶?
遵循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处罚: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可以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对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违法行为,可以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横过机动车道: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02
三水交警部门专项整治行动
三水交警部门重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以下四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
在查处逆行的过程中,很多市民以为只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就不会出现逆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车辆在分道行驶的马路上靠左侧行驶则属于“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同时可以根据箭头方向来辨别自己是否逆向行驶
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除了作出处罚,同时要求驾驶人观看有关电动自行车警示视频,以及通过佛山“e”骑士平台学习交通法律法规,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常识。
三水交警部门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记得走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同时,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给自己安全增添多一份保障。
编辑 | 文 文校对 | 文 文 、钱小韵审核 | 梁 成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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