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交警按照市局相关指示要求开展“史上最严交通整治”从6月20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交通秩序攻坚行动▼
交通
整治
史上最严交通整治
6.20-6.30
三水交警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4类违法行为、国省道6类违法行为、城市工程运输车4类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乘坐人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近日,黄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在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路段上行驶、期间不佩戴安全头盔。随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黄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对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四项违法行为共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据统计,6月20日到至今,共查处交通违法13258宗,同比(2905)上升356.38%。其中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4类违法行为11388宗、国省道六类违法行为309宗、城市工程运输车4类违法行为167宗、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喇叭违法行为58宗、乘坐人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715宗等。
三水交警提醒广大车主
珍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自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骑行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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