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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围绕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 摸清网点数量、建设规模等情况;碧桂园、世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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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要目1.商务部:围绕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 摸清网点数量、建设规模等情况
2.嘉兴11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预计用时3年规范
3.成都集中供地:成华区龙潭寺2宗住宅用地流拍
4.碧桂园:已赎回及注销2023年到期债券中的45.24亿港元
5.世茂集团拟配售1.45亿股股份 所得款项净额约11.7亿港元
6.越秀地产:78亿元**越秀金融大厦予越秀房产基金议案已获通过
7.旭辉控股前11月销售2257.5亿元 同比增约12.86%
8.富力地产拟12.63亿元**广州国际机场富力综合物流园30%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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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围绕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 摸清网点数量、建设规模等情况


12月7日,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落实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和规范各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现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指南》)。

首先,摸清工作底数。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指南》确定的量化目标、建设标准等,组织各县(县级市、自治县、旗)对县域商业发展现状进行摸底,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准确。重点围绕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农村物流“三点一线”等约束性指标,摸清现有网点数量、建设规模、主要功能、设施设备等基本情况,形成“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工作底数。

其次,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意见》《指南》确定的“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工作摸底情况,制定省级实施方案,确定到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重点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

第三,健全考核机制。各省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切实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清单、台账、季报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第四,加强总结推广。有关省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嘉兴11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预计用时3年规范

12月6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建设部门将牵头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

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照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

房屋交易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唆使、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婚姻、户籍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企业(机构)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克扣租金押金;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成都集中供地:成华区龙潭寺2宗住宅用地流拍

12月7日,成都第三批集中供地出让首日,本次土地拍卖共持续三天,共拍卖40宗土地,土地面积共计2765亩,起拍总价369亿元人民币。上午,5宗地块成交,其中2宗达上限价、2宗底价成交;下午出让10宗土地,其中7宗地块成交、3宗地块流拍。

成华区78.4亩纯住宅用地流拍。该地块位于成华区龙潭街办桂林社区8组、集体,同乐社区1、12组,净用地面积78.4092亩,二类住宅用地,起拍楼面地价8900元/平方米,清水限价17000元/平方米,成品住宅比例100%。

成华区34.18亩纯住宅用地流拍。该地块位于成成华区龙潭街道桂林社区8组、集体,净用地面积34.181亩,二类住宅用地,起拍楼面地价8700元/平方米,清水限价17000元/平方米,成品住宅比例100%。
碧桂园:已赎回及注销2023年到期债券中的45.24亿港元


12月6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称,部分赎回卓见国际有限公司发行于2023年到期的4.50%有抵押担保可换股债券。

于公告日期,若干债券持有人已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行使认沽期权,因此,碧桂园已赎回及注销本金额为45.24亿港元的债券。截至该公告日期,该债券的未偿还本金额为30亿港元。

此次赎回的卓见国际有限公司发行于2023年到期的4.50%有抵押担保可换股债券,为碧桂园2018年11月22日发行。

世茂集团拟配售1.45亿股股份 所得款项净额约11.7亿港元

12月7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根据一般授权配售现有股份及以先旧后新方式认购新股份公告。

根据公告,12月6日,世茂集团与卖方(Gemfair Investments Limited)及配售代理就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订立该协议。根据该协议,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担任卖方(不包括任何其他人士)的代理按各自而非联合亦非各自且联合而悉数包销的基准按彼等各自的配售比例以配售价每股8.14港元配售1.45亿股现有股份,而卖方有条件同意认购且公司有条件同意按配售价向卖方配发及发行与配售代理所配售的配售股份相同数目的新股份。

世茂集团将自认购事项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1.728亿港元。董事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是公司筹集资金同时扩大其股东及资本基础的良机。董事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将加强集团的财务状况,并为集团提供营运资金。

越秀地产:78亿元**越秀金融大厦予越秀房产基金议案已获通过

12月6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有关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订立收购契约,**旗下座落于广州珠江新城的国际甲级写字楼越秀金融大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9.9997%通过。

此次交易对应作价为人民币78亿元。预计越秀地产**事项所得现金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31.34亿元。据悉,所得现金款项净额已扣除**完成前卖方需清偿项目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约人民币28.55亿元,以及拟按持股比例认购供股单位金额约人民币12.67亿元,录得除税后收益约人民币13.66亿元,其资产负债水平将自49.8%下降至40.5%。此次交易已于越秀地产特别股东大会获越秀地产独立股东批准通过,以及于越秀房产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上获基金单位持有人批准通过。

越秀金融大厦为国际甲级写字楼地处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位于广州天河CBD核心区域,该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由地上68层建筑及设有827个地下停车位4层地库组成。

有关越秀金融大厦“转手”一事,越秀地产10月24日就曾公布,将**于广州拥有一处商业物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并递延基金单位安排修订。目标公司旗下的项目公司即为越秀金融大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现有所有权的登记合法业主。

据悉,买方为越秀房产基金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间接拥有约12.9亿个基金单位,相当于已发行基金单位的约38.7%。公司亦拥有管理人的100%已发行股本。

旭辉控股前11月销售2257.5亿元 同比增约12.86%

12月6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11月的未经审核营运数据,2021年11月,旭辉控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65.0亿元,同比下滑35.67%。

旭辉控股于2021年1月至11月累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257.5亿元,同比增长约12.86%;合同销售面积约1314.5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77万元/平方米。

其中,2021年11月,旭辉控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65.0亿元,同比下滑35.67%;合同销售面积约103.46万平方米;2021年11月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67万元/平方米。

富力地产拟12.63亿元**广州国际机场富力综合物流园30%权益

12月7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州国际机场富力综合物流园30%的权益公告。

根据公告,2021年12月6日,卖方(富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与买方(Sonic Holdings I Limited,为Blackstone Inc.联属的基金附属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及买方同意根据该协议条款及条件并在其规限下购买股权。紧随完成后,富力地产将不再拥有目标集团(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空港物流、鼎富及华维)及该等物业的任何股权或所有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存续公司(Sonic Holdings II Limited,于合并事项后作为存续公司)为一间于2020年9月25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由卖方拥有30%及买方拥有70%,其透过目标集团其他成员公司间接持有该等物业。

于本公告日期,存续公司为目标集团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空港物流、华维及鼎富各自为存续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并主要从事持有及开发该等物业。目标集团于2021年9月30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4146313122元。

该等物业位于广州国际机场富力综合物流园,其位于中国广州市花都区华东县,占地1470亩,计划总建筑面积为超过120万平方米。目前落成的高标准仓库、厂房及冷库可出租面积约88.98万平方米,并配套设施亦已落成。未开发的仓库净用地面积约210亩。

受上述“该协议-代价”所载最终代价规限及经计及卖方真诚估计其就**事项应付的适用税项及其他成本及费用后,估计富力地产将自**事项收取现金付款约人民币12.63亿元。董事会拟将**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降低负债水平及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同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11月的未经审核运营数据。该集团于2021年11月的月内总销售收入共约人民币83.0亿元,销售面积达约 76.71万平方米。累计至2021年11月底,该集团总销售收入约人民币 1121.7 亿元,同比减少4.4%;销售面积达约881.5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1.2%。

来源:新华网、观点地产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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