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佛山市住建局正式发文规范商办项目销售行为!
   文件提到,进一步规范我市服务型公寓和商务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遏制商务办公类建设项目违规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打击利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文件提到,本次规范从制度上进行了三大创新:
(一)对公寓项目用地性质进行了明确,规范“商业公寓”“办公式公寓”“公寓式办公”等房屋用途类型。
(二)对公寓设置要求和比例在程序上进行了规范,要求在土地出让前期就明确,避免后续自由裁量的风险。对于未明确的,不得进行规划建设。 (三)对商务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广告信息发布、网签和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做了明确要求,防止变相做公寓。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来源:佛山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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