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 佛山点题:随着佛山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成为了佛山发展的“瓶颈”。但与此同时,大量存在的城中村、园中村,以及农民居住分散,土地利用率不高的现象突出。其根源是集体土地产权问题。 昨日,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志文代表佛山市政府,和农业、发改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与专家们就如何在保护耕地和城乡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三旧改造”先行先试制度,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问题,抛题请教。 专家论剑 改革须紧跟国家政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党国英率先发言。他认为, 目前国家涉地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中央政策调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地方土地产权改革面临着方向不明的难题。在此情况下,佛山要么不改,先停下来等一等;要么先行先试,但先行先试必须认准中央的精神,才能不走弯路。 对此,党国英认为,佛山有条件走第二条路,但地方的土地管理创新,必须把握三个原则,第一,耕地一定要保护,而且在一定行政区域内有所增加。二是保障城市功能增强,有利城乡统筹发展;三是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把握好这三条,地方政府的土地改革创新就是可取的。 在三水、高明试水“三集中” 中山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李立勋谈到,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必须注意发展效率与社会和谐的平衡,以及“成本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 中国美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谢秉臻建议,佛山的产权改革,不能强制,但可以试点先行,取选取南海、顺德等区的一二个镇,发展都市观光型农业产业,既美化城市,又增加当地农民收益;在三水、高明等则选取较落后的镇,彻底实行以农业科技为抓手的“三集中”试点,即农民居住地集中、农业土地集中和工地土地集中,将节约土地的收益大部分反哺当地农村建设。他预计,经过政府持续的努力,佛山农民面貌有望换新颜。 防止因拆迁形成食利阶层 面对城中村改造热潮,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主任牛凤瑞提出,城中村改造土地的升值,是社会投资集中的结果,与土地的使用者个人投资和努力没有关系。 城中村改造对原住居民而言,是一个迅速改变自身居住条件和经济地位的契机,对城中村居民因改造受损的合法权益应该合理补偿,但也要防止因过高补偿大幅度增加城市现代化建设成本,防止因拆迁形成新的“房主”和食利阶层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针对国土资源部门头痛的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专家们也纷纷支招。党国英对佛山的建议是,土地确权千万不能一刀切,要分三个情况:首先对于根本无法量化的土地,比如公共墓地等,不可能明晰;其次是实体上不宜分割的土地,比如鱼塘等,可以用按份公用的办法,将集体建设用地量化成货币单位,按份公用;三是对于耕地,则一定要量化到个人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