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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4月的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上,三水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部署。近一年来,全区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确权配股工作已基本完成,绝大多数的镇(街道)、村已按修改后的股份社章程给确权的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进行了分红,但仍有少部分股份社出现了拒不为已确权的出嫁女或其子女分红的现象。目前,全区的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阶段。据统计,全区摸底登记的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共8940人。经初步审核,确定纳入本次工作范围的出嫁女及其子女有8753人;通过第二阶段的甄别,确认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7479人,不符合的1274人;截至今年2月10日,已经确权配股7269人,完成率97.6%,尚未落实合法权益210人,占2.4%。在全区736个股份合作社(包括未股改的村、一社多队等)中,已经完成确权配股的有719个,完成率97.7%;没有完成确权配股的17个,占2.3%。全区7个镇(街道)均通过了区出嫁女工作办公室的初步验收,整个工作进展顺利。其中大塘镇已经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100%的股份社依法修改了章程;100%的出嫁女及其子女获得确权配股;100%的出嫁女及其子女落实了分红分配。
南方日报记者杨世华
问题
只配股不分红
目前全区尚有210名符合成员资格的出嫁女及其子女没有得到确权。210名出嫁女及其子女分布在5个镇(街道)的17个股份社,这17个股份社和210人数量虽然不多,却是下一步需要集中全力解决的难点。如果这些人的问题解决得不好,对其他已经落实权益的股份社将起到强大的反面示范效应,直接影响已取得的工作成果。
据了解,有少部分股份社出现了拒不为已确权的出嫁女或其子女分红的现象。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最终体现在落实分红上,只配股不分红的现象如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很可能被其他股份社效仿,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很可能会丧失殆尽。
少数镇(街道)工作有所松懈,产生了厌战情绪。出嫁女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后,有的镇(街道)认为此项工作完成得差不多了,便将专职工作人员抽调去做其他工作,主管领导也很少过问。这种现象值得警惕,任何松懈情绪都会影响工作的最终成效。
对策
双管齐下落实分红
当前,出嫁女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的冲刺扫尾阶段,按照《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见》(三委发〔2009〕10号)的要求,今年3月份要基本完成出嫁女工作。三水区委决定,原定的时间不能改,工作任务不能变,要再大干一个月,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力争上半年全面彻底完成这项工作。
据了解,三水将要运用行政调控和司法保护手段,确保已确权的出嫁女及其子女落实分红分配。
首先,各镇(街道)充分运用财务审批权,对于拒不将出嫁女及其子女纳入分红分配名单的股份社,都不得批准其分红分配申请;其次,充分运用资源配置权,对以上股份社要停止一切政策资金的扶持扶助;再次,各镇(街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红分配款直接进入出嫁女及其子女的账户。同时,对于已完成的分红分配如遗漏了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各镇(街道)则必须设法从今后的分红分配款中追偿。今后如仍有疏于监管,造成出嫁女及其子女未能获得分红分配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行政问责。各镇(街道)要对各股份社的分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确保为出嫁女及其子女分红。
据介绍,3月底4月初,区出嫁女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镇(街道)的出嫁女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镇(街道)要进行整改;对完成情况良好的,区、镇(街道)将兑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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